启动监控集群
操作步骤
步骤一:启动入口
在监控集群列表页中,单击目标监控集群右侧的操作按钮。对于处于 已创建 或 已停止 状态的自建监控系统,菜单中会显示 启动 操作。

步骤二:确认启动
点击 启动 后,系统会弹出确认框。确认监控集群名称无误后,单击 启动 按钮提交任务。
监控集群级操作只需要在弹窗中直接确认,不需要像拓扑页节点操作那样再输入 confirm。
步骤三:查看执行结果
提交后,监控集群列表会刷新当前对象状态,正在执行中的对象通常会暂时禁用重复操作。
当启动完成且监控集群恢复为可访问状态后,即可继续进入详情页查看拓扑、注册目标或管理告警规则。
步骤四:检查启动后的可用性
启动完成后,建议至少检查以下两点:
- 监控集群名称是否已恢复为可点击状态
- 进入 查看监控拓扑 页面后,各核心组件节点是否正常显示
如果启动后仍无法进入详情页,建议先等待当前任务流完全结束,再重新刷新列表页确认状态。